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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9
粗陶坛采购招标信息
我公司因生产需要,需采购一批粗陶坛。根据《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决定采用公开招标办法落实采购单位。现将有关招标内容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 招标标的物主要内容:
1、招标标的物:
(一)采购数量及规格:(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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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内高(cm) |
坛口(cm) |
容量(L) |
坛重(kg) |
年数量(万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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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L粗陶坛 |
22-23 |
6-7 |
3-3.5 |
3-3.2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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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L粗陶坛 |
27-28 |
7.5-8 |
5.8-6 |
3.5-4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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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L粗陶坛 |
34-35 |
8-8.5 |
11-11.5 |
5.5-6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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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L粗陶坛 |
47-48 |
9.5-10 |
26-27 |
11-11.5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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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为适应市场所需,我公司生产安排以销售公司所需及库存情况为依据,故在销售旺季生产计划变动频繁,所以中标方必须具备各品种一定量的库存,通知送货后需于7天内送至我司。同时,中标方应按需方要求时间、地点,按质按量按时送达需方仓库,按需方企业标准验质验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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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要求:
形状、颜色、图案按提供的实样为准;
(三)产品验收质量标准:
(1)外观:表面平整,无明显残口,破缺,毛刺。
(2)颜色:釉水颜色无明显色差,同批产品色泽基本一致。
(3)质量标准: ①符合GB2758、GB7718、GB4806.4标准要求②每批次陶坛规格尺寸需与我司纸箱配套,适用于车间实际生产使用。
2、交货地点和时间:
交货地点: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104国道边)。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次年的10月31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有较强的供货能力,能提供快速的供货服务响应;
-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标的物生产及营业资格;
- 粗陶坛投标人具备较强的企业管理能力;
- 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 投标方所投标的物应提供合格的产品合格证书(有第三方检验报告,有厂检报告);
-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标书内容及要求:
1、根据招标方提供的招标标的物规格和技术要求,请投标单位仔细阅读。
2、投标报价:根据采购数量、规格和要求,请投标单位编制招标标的物的供货单价,供货单价包含材料、制作、运输、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投标报价。
3、付款方式:供货到交货地点,验收合格后,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当月入账,入账后60天内支付。
4、供货期: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提出供货期并明确造成供货期延误的相关罚则。
5、质量承诺:投标方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提出产生质量问题的责任承担方式。6、售后质保服务及质保条款。
7、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四、招标时间安排;
1、2023年10月9日将粗陶坛招标文件和投标书上传至公司官网上https://www.nuerhong.com.cn/新闻中心。
2、投标单位必须在2023年10月19日17:00前派员或邮递投标书送到公司党委副书记褚小米办公室(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104国道边/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逾期不再受理。
3、联系人:褚小米;联系电话:0575-82578877
五、招标方式及质量保证
1、本采购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中标单位不得擅自分包、转包,如发现以上情况,一经查实,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2、中标方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制作和供货,保证质量;货物交货时须向招标单位提供质保单和合格证书。如中标单位擅自改变制作材料或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须全部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3、本项目投标报价以投标书报价为准,中标单位须开具税率为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4、参加投标单位需缴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于投标截止日期前2天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保证金现金或转账都可,账号如下:
单位名称: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
地址及电话: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0575-82051666
开户行及账号:上虞建设银行东关支行33001656441050000760
如果不汇投标保证金,则视为弃标,如不中标,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后7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息)。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合同结束后退回。
5、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与我公司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六、评标依据
评标将由招标单位组织的评标组负责进行,并根据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评标,原则上以投标书中的投标最低报价中标,并结合投标企业2022年度的产品质量、供货能力、供货期、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采购方有权对质量、交货、价格等进行二次询价,择优选择供货单位及供货数量。
七、投标须知
1、投标书一式二份,一份正书,一份副本;投标书应有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全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书应袋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2、决标结果通知投标单位,招标单位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3、投标过程中投标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
二0二三年十月八日
公司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
邮箱地址: nuerhong123@163.com
销售热线:0575-82051666
公司传真:0575-82053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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