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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大坛原酒仓库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坛原酒仓库租赁招标人为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现对该仓库租赁项目进行上虞区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坛原酒仓库租赁

2.2 招标编号:NEH-CC-202505

2.3 项目概况:拟租赁大坛原酒仓库一处,总面积不低于6000平方米,且不超过7000平方米。租赁地点须位于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周边半径15公里范围内。

2.4 服务期限:2025年11月先租用约3500平方米,2026年3月再租用约3000平方米,租赁期到2027年5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能力,并拥有投标场地的合法使用权(须提供有效的场地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以规范租赁费用结算。

3.6 为保障存储安全,投标仓库必须满足相应的防火防盗、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并配备视频监控及门卫管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6日期间,至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仓储部咨询招标事宜并索取招标文件。

报名联系电话:陈洪波 0575-82578838。

4.2 投标人须缴纳招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并完成登记备案。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或未备案的,无资格参与投标。

4.3 若合同期内因中标单位原因导致合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保证金不予退还。

4.4 保证金可通过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缴纳,账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

地址及电话: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 0575-82051666

开户行及账号:上虞建设银行东关支行 3300165644105000076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16:00整,地点为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二楼纪委书记办公室。联系人:高雁,咨询电话:0575-82051559。

5.2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5.3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10月16日后,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6. 招标方式

6.1 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中标单位不得擅自分包、转包,如发现此类情况,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方须承担相应后果。

6.2 如投标人不足三家,采购人将不重新组织招标,转为根据实际报名的合格投标人进行询比价采购。

7. 评标依据

7.1 评标将由招标单位组织的评标组负责,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以“单年每平方米无税租金”最低报价作为主要中标依据,并结合企业信誉、仓储管理能力、安全维护水平等因素综合评定,择优选择中标单位。

7.2本次报价方式如下(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仓库实际可租赁面积(单位:平方米),年总含税租金(单位:元),单年每平方米无税租金(单位:元),仓库距离(路程:指仓库所在地与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之间的实际或导航运输距离)(单位:公里)。

7.3 为保障存储安全,投标仓库须满足防火防盗、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并配备24小时视频监控及门卫管理。

7.4 本项目开标前须进行现场踏勘,各投标人应自行联系采购人安排踏勘。踏勘所发生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投标须知

8.1 投标书一式一份正本,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人手印;同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文件须袋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8.2 决标结果将通知投标单位,招标单位不负责对结果进行解释。

8.3 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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